法律依据:根据《刑法》第383条第3款规定,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、真诚悔罪、积极退赃,以避免或减少损害的发生,符合该法条第1项规定情形的,可以得到从轻、减轻或免除处罚;符合第2项或第3项规定情形的,则可以得到从轻处罚。